两日后,京城百姓如往常般起个大早,做生意的做生意、遛弯儿的遛弯儿,一切都显得那么井然有序。
忽然,在这喧闹和谐的氛围中,一阵马蹄声和呐喊声传来,其中还夹杂着报捷的喜讯。
“河南大捷!!!大明左良玉将军擒获贼李自成!!!河南大捷!!!”
报捷的军士骑着快马一掠而过,然其所说的内容却是明明白白的传达开来。
"朝廷又大捷了?"有人拉着行人问道。
“这有什么,这数月以来,大胜的捷报都让咱听出茧子了,咱大明是战无不胜的。”另一人颇有些自豪的说道,眼神中还略带有鄙视的味道,仿佛在说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。
在他的印象中,大明好像已经有多次大捷了吧?这大捷的频率让京城的百姓都已经麻木了。
刚开始的时候,每次捷报传来,百姓们还能互相传颂,整个京城披红挂彩,到后来这大捷的次数太多,直接就给无视了。
不过,此次贼李自成被擒获,意义重大,京城百姓们还是给予了相应的重视,将居所装饰一番,以庆祝朝廷获得的最终胜利。
朝廷一方,朱由检得到捷报后,脸上虽是不动声色,只淡淡的回了一句:"朕知道了。"
然其心里可是激动异常的,从这一刻起,这大明的历史可是真正的改变了。
从个人角度讲,驱鞑虏、灭贼寇,他可是完成了一大半,后世崇祯皇帝吊死煤山的事情,已然不可能再生,至少也不会因为李自成。
从朝廷角度来讲,现如今大明内部除了四川的张献忠外,其余各行省均已收复,就算是张献忠,也如秋后的蚂蚱,蹦达不了几天了,大明盛世已然初现。
这让朱由检如何能不激动?
然激动过后,朱由检连下数道旨意,一是明日在皇极殿正式召见和兰使节;二是昭告天下,为害大明多年的贼寇李自成覆灭;三是下令大军挟大胜之威,进军四川,彻底还大明一个朗朗乾坤。
。。。。。。
大明的皇庄建立,其实也就是供皇帝个人挥霍、为皇帝提供银钱之地。
大明王朝的第一个皇庄,是明成祖朱棣于永乐初年建立的宛平县黄垡皇庄。之后,有了明洪熙年间的仁寿宫庄,以后又有了清宁和未央两个宫庄。
但是,由皇家直接安排人员管理,收取赋税的皇庄,则出现在明宪宗朱见深承继大统后的初年。
当时,当上皇帝伊始的朱见深,没收了大太监曹吉祥原先霸占的土地,并将其变成了皇家田产,取名“皇庄”。
明宪宗朱见深自即位之初,就开始无所顾忌地享受皇位带给他的特殊待遇,随意开支,大肆挥霍;花天酒地,穷奢极欲,使得皇宫大内的花销迅增加,导致皇家内庭的财政捉襟见肘,入不敷出。
而且,因每年计划供给宫中的钱财不够开支,挖空心思找钱花的朱见深,就开始动用明王朝历代内库积蓄的十窖金子。
再者,明朝皇权的空前强化,需要更多的人力财力,以前的皇宫大内供用成规,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。
因而,为了确保皇宫大内愈来愈多的奢华享用,明代皇家就想方设法寻找来钱的门路。皇家想要广开财源,在当时条件下,立庄招佃收租,不失为增加收入的办法之一。
说白了,皇庄才算是朱明皇族的私产。经各朝的传承,到朱由检这里,其皇庄数量已经达到恐怖的数百万亩,每年都给朱由检带来可观的内帑收入。
不过,后世人的朱由检深知皇庄的危害,为还田于民,朱由检已将大部分皇庄解散,仅仅保留十万亩作为自己的私产。
至于解散的皇庄良田,朱由检以极低的价格,按照每户人口数量卖给了庄内原本的农户及周围百姓。
而在北直隶的一处保留皇庄内,庄内监工太监及一众农户正围绕着一个新奇玩意儿指指点点。
原本皇庄内的这些农户都为佃户,明朝称之为“佃仆”,不过朱由检早前已下旨,取消了他们的佃籍,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,他们已经是普普通通的农户。
“大人,这是个什么东西?真的可以抽出水来?”其中一名农户好奇道。
负责此处皇庄管理的太监,盯着眼前的机器,亦是不明所以的道:“咱家与你们一样,也不太清楚,不过据王公公说,此物名叫蒸汽机,还是皇爷亲自命名的。皇爷既然说此物能抽出水,那就肯定可以,你们就等着看好了。”
蒸汽机经过研造司这段时间的不懈努力,已经出来了第一台实用型的成品,经过朱由检的同意,唐学成等人将第一台蒸汽机运用到了皇庄。
今日,便是这第一台蒸汽机验收的时刻,只见唐学成指挥着研造司的相关人员,往硕大的锅炉里添加着煤。
不多时,伴随着一阵轰鸣声,蒸汽机锅炉中的水沸腾为蒸汽,蒸汽被送到汽缸,经主汽阀和节流阀进入滑阀室,受滑阀控制,交替地进入了汽缸缓缓的开始推动活塞运动,然后其巨大的动能开始带动旁边一台抽水管开始工作。
“快看,水水,真的抽出来了!!!”
在唐学成等人紧张的等待中,一股清澈的水源,直接从地下被抽了上来,顺着早已铺设好的路线,缓缓的流向了各处农田。
“恭喜大人,贺喜大人,这蒸汽机的成功,可是一大壮举啊。大人在皇爷的心目中,可是又添加了浓厚的一笔啊。”监工太监走上前献媚道。
虽然这皇庄监工的权利已经大不如前,可它并不影响太监趋炎附势的本领,王公公可是与他提过,这唐学成在皇爷面前可是大大的红人,对这蒸汽机亦是相当的重视,不然这他也不会如此配合。
如今,这蒸汽机成功研,想必这唐大人在皇爷面前,那是更加的有分量了,此时不巴结巴结,那他这监工就算是白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