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分钟后。
在蒙蒙细雨中,二人来到了真正的d队初始汇合地,d队其他队员们早已在慈待良久。
见有人过来,等得不耐烦的d队队友齐刷刷地看过去,下一秒,他们眼底的不悦与烦躁凝固住了。
怎么能有人长成这副模样?
有人在心中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。
d队队长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。
最后一个队友迟迟没过来的情况下,是她一直在刚柔并济地安抚着躁动的队友们。
虽女人自身情绪比较稳定,时间久了心里难免还是增添了几分怨气。
她是带着恶意滤镜去看最后一个队友的。
可当她看清楚来者模样时,滤镜瞬间碎了一地。
人大多是视觉动物,她不是例外。
女人曾在娱乐圈工作过,见过太多或然或人工的俊男美女了,她以为自己的眼睛已经麻木了。
可事实证明这世上总是人外有人,外樱
面前的女生穿着一身极精致的黑色洛丽塔。
她皮肤雪白,似月光一般柔顺美丽的银白发丝打着卷落在肩头,纤密的乌黑眼睫下,是一双自然上翘的几乎能勾去人魂魄的漂亮凤眸。
();() 黑裙雪肤,银发黑眸。
极致碰撞在一起的明与暗。
于是那像抹了上好胭脂的殷红嘴唇变成了这黑与白中仅有的艳色。
女人非常确定假如女生愿意进入娱乐圈,单凭这张堪称艺术品的脸也能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。
不过……
她好像不是d队的成员?
女人震惊地看着女生胸前那个刻着数字0的金属名牌。
卧槽?!
艰难地平复好心情,女饶视线移到旁边一言不发的男人身上。
男人很高,比在场所有人都要高一些,五官苍白英俊,眉眼冷淡深刻,那双暗红色眸子看人时就像是在看死物。
女人暗暗提高了警惕,面前的这个男人有着她最忌惮的一种气质,那就是视人命为草芥。
杀人对他来就跟呼吸一样简单自然。
尽管还没相处就对人下判定有点不太好,但女人还是给对方贴上了“危险”的标签。
“你们好,我是d队的队长,41号。”
女人率先打破了沉默,她微笑道:“看样子我应该比你们年龄要大,你们可以叫我良姐,也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,程良。”
“你好,我叫白玫瑰,他是沈斯。”
卫左面不改色地问道:“我是沈斯的朋友,我可以加入你们的队伍吗?”
女人刚要回答,一个长着翅膀的大喇叭突兀出现在众人面前。
“嘀嘀嘀——”
大喇叭发出无比尖锐的声音。
除沈斯和卫左以外的人都捂住了耳朵。
嘀嘀声持续了十多秒钟,在卫左忍不住想要击落这个喇叭时,嘀声停止了。
须臾,喇叭里传出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。
“下午好,各位没用的蛀虫。我是这座庄园的主人,你们可以称呼我——伟大的胜利者大人。我现在非常生气,因为你们这批蛀虫实在是太没有意思了,简直就是在浪费我的时间。”
尽管变声器将胜利者的声音变得低沉沙哑,没有起伏,但众人依旧能从中听出对方的愤怒。
沈斯淡淡地扫了眼到处乱飞的喇叭。
果然,熊孩子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生物。
被嫌弃的喇叭里还在不断传出新的声音。
“这么长时间过去了,这场游戏里居然还没有出现哪怕一次伤亡,你们实在是太令我失望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