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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曲小说>撒谎精 > 1(第2页)

1(第2页)

我哥的唇很软,总是有薄荷的香气。明明跟我用同一款牙膏,但我总是感觉不一样。我喜欢和他接吻的时候睁着眼睛,看他原本平静的脸逐渐变红,连耳廓都染上浅浅的粉。就算我伸舌头,我哥也不会拒绝我,只要我用湿漉漉的眼神看着他,他就会放弃抵抗,任由我胡来。

有的时候,如果当天被骂了,我哥甚至会主动迎合我,和我纠缠在一起,所以我被骂从来都不会感到难受,只会在我哥面前装成泫然欲泣,坚强隐忍的小可怜,让我哥的同情心泛滥而已。

我只在我哥面前装模作样。

我妈成天指着我的鼻子骂我,问我为什么不能跟我哥学学,说老周家出了我这么个祸害。

我觉得我妈说的不对,老周家出了我哥这么个人才是不对劲。我哥这么完美,迟早有一天要回到属于他的地方。我从一开始就这么想。

所以我有意识开始就缠着我哥。我喜欢逼迫我哥说他永远都不会离开我,然后和我哥交换一个吻。

我以前很喜欢在我哥身上做标记,就像是野狗天生喜欢标记领地,我哥就是我的东西,谁都不能碰。我特别喜欢紧紧的抱着我哥,然后不停的在他身上蹭,直到其他味道都消失,只能闻到和我一样的味道。

每次我问我哥会不会离开我,他都说不对,但我不信,所以我每次都会缠他更紧。我曾经试过用绳子将我哥绑起来,但是看见他白皙的皮肤上因为捆绑出现了怎么弄也弄不掉的红痕时,吓哭了。

当时还小,不知道痕迹过几天就会消失,但我接受不了。我一想到完美无缺的我哥因为我出现了缺陷,我就好像比死掉还难受。

我只能不停的缠着我哥,问他会不会离开我。

好在我哥温柔,从来不嫌我烦。

这个世界比狗屎还烂,周围的人全是傻逼,包括我,但我哥不是。

好在我有我哥,我离不开我哥。我这辈子只要做个蜱虫,贴在我哥身上吸他的血就好了。

再三确保床单上没有染上我的痕迹后,我开始打扫房间。

我和我哥不在同一所大学,但离的挺近,只隔着两条商业街。我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住,又离不开我哥,我哥又惯着我,爸妈也无所谓。为了方便,就居中买了套房子给我俩住。

已经住了快三年了,到处都是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痕迹。

将我哥床前,我和他一起买的同款玩偶重新摆正,我就回到了厨房。

看看时间,早上十点,还来的及。

哥今天早上应该只有早八的一节课,照以往情况来说,忙完导师的事情差不多十一点半能回来。

大概确定哥到家的时间,我开始动手,我希望哥能吃到热热的饭菜。

一切弄好后,我坐在桌前,默默数着时间。

一秒,两秒

三千九百八十一秒,三千九百八十二秒。看着原本还冒着热气的饭菜逐渐变冷,原本鲜亮的排骨上凝结了一层厚厚的油脂,我突然想要呕吐。

我起身打算倒掉,却听见门开的声音。

在第四千零七十六秒,我终于等到了哥。

“哥。”我喊他,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他的脸。相比于往常,哥的脸更白些,额头有些红,闻到了他身上有淡淡的烟味。

哥从不抽烟,这烟味一定不是哥干的。

哥背着我和别人呆在一起了。

脑海里第一时刻就出现了这种想法,头皮开始发麻,双手紧握成拳,想杀人。

但我不能和哥发脾气,我要忍。

我装作无事发生的开口,“哥,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迟。”

“导师临时开会,不小心就忙忘记了。”哥避开我的眼神。

撒谎。

骗子。

哥的导师最讨厌烟味,这味道一定是跟哪个贱人在一起的时候沾上的。

“饭菜已经冷了,我现在去热热,我们一起吃吧。”我用力掐着自己的手,若无其事的和哥说道。哥点点头。

我起身端起餐盘走到厨房,手心被指甲掐的破了皮。

我要忍,我不能对哥生气。

混乱的思绪在脑海里沸腾,强烈的不安感迫使我做些什么,我拼命的咬着牙,妄图将杂乱的思绪抛开。但我扔不掉,脑子里全是哥身上的烟味,浓烈的令人作呕。

“妈的。”我极力忍耐住想要杀人的冲动,手上的劲越来越大,直到看见细密的血珠渗了出来。

我咬着牙,深呼吸了几口,装作平静的端着热好的饭菜回了桌子上。

哥坐在那里等我。

“抱歉啊,煜煜。你等我很久了吧。”哥一脸愧疚的看着我。

我摇摇头,往哥的碗里夹了块排骨,朝他露出一个极为乖巧的笑脸,“没关系。”

没关系个屁,我等会就去把他们都杀了。

哥抬起头,有些踌躇的看着我,我有预感,他接下来说的话我不喜欢。

“煜煜”

“怎么了?”指甲掐着手上的软肉,我逼迫自己平静。

“就是,我考虑了下,我打算搬回学校去住。”

妈的,果然,哥想要离开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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