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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1 章 Chapter21(第2页)

麦考夫简单说明后,请莫伦在对面落座。

刚想从工具箱拿一把备用检测刷递出,却看到莫伦从衣服口袋掏出自备毛刷。

莫伦现麦考夫多看了她的猎装口袋几眼。“怎么了?”

“您买的毛刷,质量不错。”

麦考夫随口一答,实则想起开门时的一幕。

暗记下来,莫伦两手空空仍有危险性,因为不知道她的口袋藏了什么。

莫伦:信你?才怪!

你分明在臆测我可能拥有百宝袋,随手一掏就能拿出好东西。

两人没多关注这件小事。

在长桌两侧坐下,一边对报纸做指纹检查,一边谈起深林密室。

莫伦:“早上,我去了柴房。以我不专业的眼光,也能看出小詹姆斯的胳膊切面很平滑。史蒂文下刀很快。与人们的固有认知不同,他擅于打猎。”

“我懂您的意思。”

麦考夫接到,“用于伪造凶杀现场的棕熊毛,十有八九来自史蒂文的猎物。他没有在森林附近出售猎物,也没存放在地洞内,说明他有另一个据点。”

莫伦就是为此感到奇怪,“这种行为透出一股矛盾,森林地下室的建筑结构不安全,不适合作为危险品实验室。

不说以前,就说史蒂文在伦敦上班后,为什么不另选相对安全的环境做实验呢?他特意赶回艾坪森林,是不是代表地洞对他有特殊意义?”

麦考夫沉思,史蒂文的做法确实很矛盾。

森林地洞挖掘得很粗糙,没有任何装修。

不论是不是史蒂文本人挖掘建造,他入住后没表现出地洞的喜欢热爱,住在洞内也不是追求舒适感。

地洞的建筑结构决定了它不宜生活,更不宜做爆。炸类实验。

哪怕有保密性的优

点,但距离伦敦市区较远。同样的路程,可以租到一间无人问津的废旧仓库。

说史蒂文对地洞没情感,偏偏他又执着于每个月都回一次。

麦考夫:“猎人通常会保留一些有象征意义的战利品。如果地洞对史蒂文很重要,这里又是他打猎的森林,怎么会不留一件纪念品?”

莫伦:“我大胆猜测,史蒂文对地洞的感情出了一般认知,那种情绪很复杂。您听说玛雅人的洞穴崇拜吗?会将洞穴视作通往冥界的精神之门。”

莫伦在从美国回伦敦的船上阅读了一些美洲新闻报道,比如美洲玛雅文明的新现。

考古学家在洞穴里现大量古玛雅人的祭品。

玛雅人不畏跋山涉海也要把祭品放到黑暗洞穴,认为洞穴的力量让他们更加接近神明。

史蒂文没有装修地洞,更没有放祭品,最后直接把它变成垃圾堆。

他当然没有洞穴崇拜的思想,但有另外的洞穴情结。

莫伦尚未充分了解这个世界人们赋予洞穴的文化意象。

仅以上辈子所知,美国精神病协会《dms-5》增添了“钻洞癖”的新类目。

她接触过多起案例,有人就是莫名喜欢挖掘地洞。

会在地下挖出三室一厅,也会离谱地上演私人挖洞导致人行道坍塌的事故。

这类挖洞者被叫“鼹鼠人”。

有人提出一种观点,“鼹鼠人”是“钻洞癖”的心理状态衍生。1

莫伦推测史蒂文有莫名挖洞的心理倾向,依据是他在乎蚂蚁。

蚂蚁是地下打洞王者。

史蒂文佩戴蚂蚁图案的纽扣,最初是为获得类似的能力——在地下畅通无阻。

不过,他在挖洞的过程中,心理状态慢慢变化。

不再是学习蚂蚁的天赋,他故意抹杀蚁巢,是从学习者成为掌控者。

莫伦不能直接说那些心理术语。

这会先抛出了玛雅的地洞崇拜说,试一试福尔摩斯先生的口风。

麦考夫听到洞穴崇拜,想起一则英伦贵族奇闻。论对地下生活的执着,英国现在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。

“前几年,第五代波特兰公爵威廉·卡文迪许-本廷克,在他的私人庄园中挖掘了一座地下城。

那里的设施齐全,包括了图书馆、台球室与九百多平方米的舞厅。那个舞厅完全由泥土建造。”2

公爵不爱地表生活而长居地下城,一度成为伦敦社交场的奇谈。

麦考夫听说很多人跃跃欲试,想到公爵的地下舞厅跳舞,感受与众不同的舞会。

但叫人遗憾,舞厅不对外开放,它已经变作了公爵的私人溜冰场。

“不似波特兰公爵,史蒂文对地下生活不是热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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