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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0 章(第1页)

第一次在天还未亮时出门,虽然有月光照亮,但依旧伸手不见五指。因着要接朝部落的人,今天的狩猎队暂停狩猎,毕竟对方也百十来人,即使多是老弱,但也要做好万全之策。

一百多人的队伍还是挺壮观的,浩浩荡荡的排了好长。

雁将祭司嘱咐的东西拿出来,由于东西有些多,常念又给他点了几个人帮忙,来回两次才搬完。

大大小小的干柴堆了一地,粗细不一、长短各异,一百多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心想难道是出前祭司大人要点篝火为大家祈福?可想到对方是一群老弱病残,又觉得祭司这样是不是有点过于重视了。

昨晚睡得不算早,常念还有点犯迷糊,打了个哈欠之后说:“你你你,出列。”

他在排成两队的战士中,每隔五排点两名战士,然后让雁、乔、山三人上前,挑出两尺多长的粗树枝给他们。

昨晚祭司都交代过了,见他还没从困劲儿里醒过来,三人也没让他多说,于是雁领头示范道:“一会儿你们看看我怎么做的,就照着我的做法将这一堆树枝捆好。要是谁没学会,就举手示意,我们会再做示范。”

雁办事利落,选了一个木棍拿在手里就开始操作。

“看到地上这些粗细不同的树枝了吧,把他们捡起来,围在你们手里的木棍上,记得挑细枝放在里面,粗枝放在外面,然后用这些绿藤条在底部固定好,如果觉得藤条不结实,旁边还有麻绳,可以用麻绳再固定一次。”

他一边说一边做,还有乔在他旁边打下手,很快手里的东西如他说的那般做了出来。

“做好之后,把地上的枯草和芦苇花拾起来一些,放到火把上面,一会儿点火把时方便引燃。”

火把?刚才他说这是在做火把?

延越当然也有火把,不过做法比起这个可简单的多,他们都是从篝火中拿出粗长的干柴,也能燃上一会儿。

一个长相粗犷的战士将疑问说了出来:“用干柴就能做火把,犯不着这么费事吧。”

雁的火把已经做好了,他没着急回答战士的话,而是将火把点燃。有枯草和芦苇花助燃,火把很快被点亮。不用他说,战士们也现了,雁手里的火把要比普通的干柴的火焰更亮。

“你们看到了吧,这么做出的火把更亮,燃烧的时间也更长。你说的干柴可以燃多久?”

有了祭司有了日晷,延越的族人都有了时间的观念,那战士想了想,“大概一刻钟多一些?”他说的有些不确定。

雁将刚才做好的火把举起来,面向战士们说:“用祭司的这个法子做出来的火把,可以燃烧大半个时辰。现在还有人觉得做火把费事吗?”

粗犷战士不可置信的盯着雁手中的火把,好半天不知道说什么。说他不信吗?那可是祭司的法子,他还没有胆量质疑祭司。但要说信吗?明明细枝燃烧的更快,为啥捆起来就变慢了呢?

出来被晨风一吹,常念剩下的那

点睡意也散了。接过雁的火把,解释道:“雁说的没错,这火把确实可以烧上大半个时辰,别看地上这些树枝不起眼,但都是松柏和黄连木的枝,这类的树木里面含有丰富的油脂,可以延长燃烧的时间。你们瞧,这个火把点着有一会儿了,是不是还和刚点燃的时候差不多?”

大家齐齐望去,果然像祭司说的,和刚点燃那会儿差不多。

他们不懂什么油脂不油脂的,但烧的更久还更亮他们都是看到的,所以被叫出来的战士们也不耽搁,都按着雁刚刚教的方法做起火把来。由于一个人做火把有些吃力,刚才没被叫出来的人也上前帮忙,没一会儿所有的火把都制作完成。

常念叮嘱:“火把要斜着拿,必须远离自己和旁边人的身体,因为在燃烧的过程中会有火星掉落,以免烧伤自己或身边的人。”

有了火把照亮,一路上方便了许多,不但可以看清脚下的路,也能驱赶走那些怕火的野兽,少了不少的麻烦。

走了小半个时辰,眼瞧着火把还剩下一半,大家都在心里暗暗赞叹祭司的新火把可真好用。

厉拿着火把,比常念稍稍往前了半个身位。前面一棵歪脖子老树,枝丫长得横七竖八的,有一个伸的远的,厉伸手握住枝丫带着它向上移了移,没有让他碰到常念的额头。

正在观察周围植物的人没有注意到这个细微的动作,他躬身在地上摘了一片叶子闻了闻,似乎不是他要找的,便又将叶子扔了,起身问厉:“朝部落的人接回来你打算怎么办,不会真就一直养在山南吧。”

“当然不会。”厉带着他向前快走了两步,压低声音说:“我想如之前的吴娅族一样,把朝部落也融合到延越里。”

早就猜到他会如此想,但常念还是问:“当初的吴娅族至少有一半是强壮的战士,可如今的朝部落几乎都是老弱妇孺,为何还要融合?”

厉觉得“老弱妇孺”形容的很贴切,他的祭司总能说出许多的词汇,让他眼前一亮。

“虽然你这样问,但心里应该不是如此想的。你我都清楚,朝部落看似羸弱,但其实他们保留下的孩子并不算少,孩子本来就是潜在的力量,如果他们在延越长大,会很自然地对延越有归属感,这便是以后延越的力量。除此之外,朝部落也留下来一部分失去伴侣的女人,你也看到了,我们部落的女人太少了,现在还有大部分的战士没有伴侣。”

常念:。。。。。。人家才死了丈夫,你就惦记着帮人改嫁!不过在原始社会,这还真挺常见的。

厉的话还没有说完,“至于受伤的战士,他们比起买来的奴隶和依靠战争得到的人更好兼并融入。”

“可是要怎么才能做到像你说的慢慢兼并呢?”这一点常念确实不太了解,对于权力和人心他向来看不懂。

“做,为什么要做?”厉侧头看他,咧嘴一笑道:“他们没了祭司,剩下的又是老弱妇孺,族人生病是难免的,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求到你这里。不仅如此,如果到了冬日,他们没有充足的食物,没

有遮风取暖的地方,要是再见到延越的房子,他们会怎么想?我们没有侵略过朝,甚至在他们最危难的时候是唯一愿意伸出手的人,即使如当初的吴娅族,在还有那么多战士留存的情况下,为了生计不依然选择留在延越吗?朝部落当然也会。”

常念想想也是,现在的人大多还是受本能驱使,求的不过是能填饱肚子活下去。就算是现下延越的族人,如果能去更好的地方过更好的生活,肯定会有一部分人选择离开。也就是说现在的种族观念有,但不多,像厉和盛这样将族群看得十分重要的,大多都是身处高位的责任使然。

“既然是这样,那一开始便不要亏待他们。虽然不能像对待咱们自己人那样,但明日让狩猎队送一点食物过去,顺便将部落留着的粗盐带一部分给他们,至少先保证他们能活下去。”

这种事自然不用他担心,厉点头道:“粗盐我都带上了,等带他们去山南的路上,会派人随路猎一些猎物,保证够他们几日的吃用。”

“好。”常念拍了一下厉的肩,多的话就没有再说。

直到天亮的时候,火把还没有燃尽,常念吩咐大家用土把火浇灭了之后再扔掉,以免造成火灾。

大概酉时多一些的时候,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到了约定的地点。常念没有看到厉口中说的百十来人,只两株茂密的树上跳下来四名精壮的汉子。

看到为的人是昨日与族长见过面的延越领,四名汉子也没有迟疑,带着一行人去了一处隐蔽的山洞,常念这才真正见着朝部落的百十来口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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