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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章(第1页)

霍湘低头想了会儿,《我是天籁》是一档老牌音乐综艺,如果陶权拿了好成绩,会对人气很有帮助。

他说:“我是愿意的,但时间会不会有点赶?我每周只有一天的休息,最近店里又出了点情况,休息都未必有了。”

这件事对他来说无关乎陶权喜不喜欢他,考虑的是实际层面的东西,答应的事要做到,如果没时间承担,还不如让别人来。

况且,陶权的唱功还有特训的必要吗?缺的一直是个放声高歌的舞台。

陶权眼神游移在晴姐和霍湘,见两人都陷入沉思,索性自己表态:“别操心时间啊,我可以挪开其他行程去野合找你,反正我……”他想说反正我不管怎么着都会去找你,但怕霍湘不想被人知道他在追他,活生生给咽了回去。

晴姐看着霍湘:“可以吗霍湘?陶权去我是天籁对项目来说是策略性的一步棋,我想让他拿第一名。”

该档歌手综艺两年一届,是音乐综艺的天花板,有着非常严格的打分体系,参加的一般都是想翻红的老歌手和一些新生代的天赋玩家,倒真的很适合陶权这种嗓子怪物。

霍湘转眼,陶权就在他身边,啃着一截猪肘,有滋有味,相当安分。

他们一起吃过很多次饭,他知道这种安分不属于陶权,可能是想表现得听话一些,让他给一个肯定的答复。

霍湘静下心,忽略冒着滋滋油声的爆炒猪肝,认真考虑晴姐的提议。

他喜欢陶权的歌声,每次听到都会让他陷进沉寂两年享受的安宁,也会使他感受到不曾经历过的情绪高峰。

他觉得这份美好的魔力应当让全世界看到。

曾经的卫天城也是这么想他的,反复说一定要把他的歌声献给世界。

可卫天城没问过他愿不愿意把歌声唱给世界。

他不是卫天城,不会替任何人做决定。

“陶权,”霍湘严肃地唤道,“你喜欢唱歌吗?想让大家都听到你的歌声吗?”

——我喜欢的是你。

陶权差点就这么说了。

他从未听过霍湘用这种语气讲话,真诚之余又无比肃穆,听得他紧张。

他放下没吃完的肘子,灌下一口茶润嗓,正经话语搭配正经表情:“喜欢啊,特别特别喜欢,也想更多人听到。”

他当然喜欢音乐了,早在他什么都没意识到的时候,音乐就把他的人生献给了霍湘。

霍湘舒了一口气:“行,”随后不容置疑地说:“那小霍就帮你拿下这个冠军。”

晴姐和桃花同时舒展容颜,她们实在太久没见过霍湘的这个狂傲的眼神了。

桃花举起茶杯,“太好了,快喝一个喝一个。”

碰杯不绝于耳,众人以茶代酒喝下,霍湘和陶权的视线短暂地交汇了几秒。

这时晴姐噢了一声,“差点忘了,你要的东西。”说着从包里拿出一封信函,“纪总亲自派人送来的,话说啥事儿啊,你以前从来不主动联系高层的哦。”

一般晴姐这么问下去肯定要大小声,霍湘赶忙找了块猪肘塞进嘴里,一旁的陶权非常默契地岔开话题:“那晴姐,专辑剩下的歌谁写,我啊?”

“不废话!”晴姐白了他一眼,“昨天开会没说要把你往创作人的方向发展吗,不然你来当经纪人我来写歌,小兔崽子。”

“你不要欺负他俩啦!”桃花姐姐笑着拍了晴姐一下。

这顿饭吃得挺慢的,聊完正事三人又聊回近况。

一旁的陶权埋头苦干饭,如果霍湘没数错的话,他一个人吃了四根肘子,……真能吃啊……猪一样。

夜晚渐进,九点左右大家准备撤了,陶权和霍湘先把桃花送上晴姐的车,完了才慢悠悠绕回大g所在的停车场。

陶权钻上驾驶位,车窗外边正对饭店的大门,周遭是五颜六色的彩灯,行人冒着白气依次路过,往来的车辆转瞬即逝。

“明天要我送你去纪总家么?”他轻声问霍湘。

霍湘在系安全带,今晚吃得有点撑,“不用,我自己去。”

陶权沉眼:“行,你这阵子是不是有别的计划,我看你昨天没去店里。”

“嗯,不过今天才3号,综艺下个月才录呢,时间够的,别担心。”霍湘以为陶权担心综艺。

陶权被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搞得有些不开心,过了一会儿说:“我想跟你解释下,虽然我很想让你教我唱歌,但综艺这事儿不是我主动提的,是晴姐要那么安排,……如果真是我提的我会承认,我也从来不撒谎的。”

霍湘笑着偏过头:“你刚不还跟晴姐撒谎吗?”

陶权挠挠脑袋,“我的意思是……我从来不对你撒谎。”

“谢谢,”霍湘说,“真诚最重要。”

车子发出去,霍湘又说:“这段时间好好养嗓子,我海口已经夸下去了,你好好配合。”

“我知道——”陶权笑着答道,“不吃辛辣油腻,多吃水果多喝水,对不?”

霍湘满意地点了点头。

但又察觉到,认识他之前陶权好像不吃辣不抽烟的,是为了更好地唱歌吗?

大g原路从杨公堤返回天寒地冻的龙井,陶权把车子停在路边。

他为霍湘解锁车门,在霍湘下车的时候说:“小湘湘,我爱你。”

霍湘啧了声,连带背影也动了下,“真的不必每天都提醒我,我记得住,咱以后别有事儿没事儿来这么一句,成不?”

“不成,”陶权笑得很开心,“我非要说。好啦你快回去吧,外边冷,拜拜呀小湘湘。”

霍湘合上车门说了声拜拜,不确定陶权听到了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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