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唱前,他第一次公布了这首唱了很多遍的lo歌名:“一首《taoanbossanova》送给你们。”
今晚是陶权第一次在巡演的舞台上发言,过去的十九站,他拒绝了所有公司要求的发言任务。
拒绝发言的原因:不想说话。
今晚同意发言的原因:心情好,24年来最好。
且会变得更好。
因为他即将穿着这身闪闪发光的演出服去见他的霍湘。
霍湘,他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意义。
是日蚀潮涨,是尘暴雪崩,是世界运转的唯一法则。
所谓的即将指的就是此刻,巡演已然结束,队友准备登台回应安可,而他嚼着口香糖从通道飞奔出去。
上车,招呼师傅启动,夜车疾驰,驰往城西。
道路两侧的树叶狂野飞舞,像他的心情,激动,复杂。
六条十字路口,车停了六次,到野合的时间比预计的晚。
当他推开门,看见魂牵梦萦的霍湘正端着威士忌杯轻啜,那酒墙的灯,完美将霍湘的躯干勾勒出来,坚硬,伟大,如同几公里外蜿蜒的山川。
这就是他们的初见。
发生在静谧的夜里,只有他和霍湘,以及曾经打了好多年工的家。
“晚上好。”这是霍湘对他说的第一句话。
“我是算命的。”这是他第一次碰到霍湘的手。
陶权以为自己会表现得更酷一些,放射所有的魅力,最好能把霍湘迷得飘飘欲仙。
但他知道一切都是妄想,霍湘不是个能随意得到的人。
因此在亢奋到快要冲上去强吻霍湘的时候,他选择端着小黄鱼跑路。
他端着鱼在梧桐大道上奔跑,途中鱼被颠飞两次,两次都被捡了回来。
最后找到一个拐角,蹲在马路边,听着风吹,把霍湘煎给他的鱼吃完。
今晚的唐突出现本该到此为止,他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冒犯。
但霍湘是法则,法则不允许他匆匆离场,于是他又不由自主往野合所在的巷子走去。
他推开门,听见风铃响了几声,然后听见霍湘对他说晚上好。
是对自己说的吧?应该是吧。
这么想着,陶权点了点头。
“接下来这首歌叫《huoxiangbossanova》,希望在座的小伙伴能在神秘的周六之夜玩得开心。”
是的,这段旋律就是他刚在巡演舞台上唱的那首。
陶权忍不住去想,如果霍湘知道他一小时前在万人体育场翻唱了自己的歌还改了名字,会不会气到用琴弦把他勒死?那就勒死吧。
但不要从身后勒,要从身前,让他能看到霍湘那双深灰的眼睛,不然他不肯死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