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确实是一首听起来会让人觉得心情舒畅精神振奋的曲子,也十分适合这个热闹的场合。诚然,学生们选择的乐器五花八门,合奏的音乐声也显得有些违和,但这并不影响操场中央围观学生们的热情。
常乐望着站在主席台中央的陈晴柔,她拉着小提琴的动作轻快优雅毫不拖泥带水,颇有大家之风,让人一眼看上去就知道前途不可限量。
陈晴柔是常乐的憧憬对象,并不只是因为常乐对音乐感兴趣。
准确的说,常乐会开始喜欢音乐,完全是因为在某一天点开陈晴柔的朋友圈时,看到了她所演奏的曲子。
那些原本与常乐所喜好的热血音乐格格不入的纯音乐,每一首曲子都足以洗涤内心,净化灵魂。
陈晴柔偶尔会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她所录制的演奏视频,每次常乐点开视频,都会看到她正在演奏着各种乐器。而那些各自不同的乐器所传出的乐曲是那样动听,令人向往。
常乐平日里能够跟陈晴柔接触的机会很少,他们座位离得很远,兴趣爱好又完全不同,除了偶尔在走廊里见面会彼此微笑点头打个招呼以外,也就没有什么交集了。
在许多个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夜晚里,常乐的耳机中播放的都是陈晴柔所演奏的曲子。
而这一切,陈晴柔根本不知情。常乐跟陈晴柔生活在同一个班级里,却是两个世界里的人。
常乐始终觉得,陈晴柔这样的女孩子,应该出现在各种音乐会上,而不是坐在常乐的电动三轮车上。
();() “促哥,你说用口琴吹《赛马》,会不会很难啊。”
常乐轻声对一旁的唐促问道,又更像是一种特别的自言自语。
唐促瞥了他一眼,没有接话。
口琴当然能演奏《赛马》。
问题是,只会一首《赛马》,根本不足以跟陈晴柔就音乐方面展开话题开始聊天。
“不难,我下次吹给你听。”
常乐的身后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声音,他转过身来,发现林初墨不知何时起已经出现在他身后了。
常乐已经熟悉了林初墨不请自来的出场方式了,也并没有因为见到林初墨出现而觉得惊讶。
“你还会吹口琴?”
常乐对着林初墨笑着问道,林初墨则直接摇了摇头。
“我不会,但我可以学。你想听,我便吹给你听。”
林初墨目光灼灼表情认真,一时间常乐竟然无言以对。
一旁的唐促已经恨不得原地为林初墨鼓掌了。
林初墨是个极其普通的女孩子,短发,中等身高,相貌平平身材也不出众,甚至还带着几分男生独有的英气,毫无女人味可言。
林初墨与主席台上的c位人物,正站在所有人视线焦点里的陈晴柔相比,完全是天壤之别。
在此之前,林初墨不知道常乐喜欢的人是陈晴柔,就算她知道,也不会影响她所选择做出的行为。
“顺便一提,我喜欢看电影。常乐你下次如果想约我出门,我们可以一起去看电影。”
林初墨说这话的时候一本正经,她自己觉得完全没有任何问题。
“我为什么要约你出去……”
常乐不明所以,但林初墨的语气却愈发坚定。
“我用口琴吹《赛马》给你听,你陪我看电影。这样我们都会很开心,这就叫做爱情,因为爱是双向奔赴。”
“……”
一曲《赛马》合奏在此时结束,操场上开始响起热烈的掌声。
常乐偏头看着站在他身后的林初墨,在如潮水起伏的掌声与欢呼里,林初墨的一席话似乎为他答疑解惑了。
陈晴柔未来的男朋友也许并不是音乐领域内的人,甚至很可能对音乐一窍不通,所以常乐又有什么可纠结的呢。
“谢谢你,林初墨。”
“不客气。常乐,主席台上那个拉小提琴的女生,就是你喜欢的人吧?”
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“因为你看她时的眼神,和我看你时的眼神一样。喜欢一个人啊,是藏不住的。”
林初墨说完便转身离去,自在潇洒。
她走出人群时的形单影只,与正站在主席台上,被台下人潮簇拥着的陈晴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蓝天白云之下,句号高中里爱意翻涌。